浙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收费标准
时间:2019-12-09浙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收费标准
(2020年6月29日)
一、股权、资产类(不含房产类)项目收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二、租赁权项目收费金额以成交首年租金为基数,按不同方案采取固定比例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A类标准:

B类标准:

三、增资项目业务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基本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向增资方和投资方合计收取募集资金金额0.2%的服务费(收费不足0.5万元的,按最低标准0.5万元收费)。
(二)设计顾问服务收费标准
向增资方收取募集资金金额0.2%的顾问费(收费不足0.5万元的,按最低标准0.5万元收费)。
四、“买服务”项目业务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5万元/宗。
五、房产类项目收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转让方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受让方采用固定比例1.5%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六、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市场化为原则制定本收费标准,如遇交易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也可高于收费标准。所有项目实际收费比例以具体相关文本约定为准。
七、本收费标准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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