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市场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 时间:2022-07-0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策部署,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推进产权交易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产权协会或协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权益资源要素配置市场,构建了独具特色的权益资源要素配置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的出台,在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划时代意义,为推动建成统一、规范、高效、服务功能强的产权交易大市场,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国家对资本市场统筹协调监管新要求,坚持规范化、市场化、数字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坚持“规范、创新、合作、自律”的行业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充分理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聚焦聚力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三个维度,抓住机遇、克服障碍,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主线,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有效的产权交易大市场为主题,着力建设有效市场,助力有为政府,切实走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列,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原则
——必须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发展的目标、原则、路径与国资国企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与时代发展要求相融合。
——必须坚持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国有资产交易阳光流转、保值增值提供市场化运作平台。
——必须坚持统筹协调监管,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各类参与主体利益作为监管自律的重中之重,完善市场监管,切实提高市场运行的规范化程度,有效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的市场秩序。
——必须坚持规范化、数字化发展,尊重历史、尊重市场,不断建立数据标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优化方法路径,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健全有利于推动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稳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深化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坚持规范创新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推动行业立法,完善市场制度体制机制,有序推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转型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我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四)市场定位
夯实以国有资产交易为基础,服务公共资源、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资本市场定位。巩固和发展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要素资源高效配置阳光平台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功能定位。
二、奋斗目标
(五)聚焦总体目标
在夯实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效能的基础上加快向全要素、全资源市场升级转型;以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带动国内国际市场互联互通,推进全球优质要素资源加速向内集聚;在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确定行动方位
锚定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建设统一、规范、高效、服务功能强的产权交易大市场的总体目标,在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体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创新交易模式,加强行业自律,将产权交易市场打造成为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市场化平台,服务政府决策监管,服务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意见》精神,加快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六项重点任务。持续深化产权交易行业的理论体系、制度(法规)体系、信息(网络)体系、信用(文化)体系、自律与风险防控体系、市场服务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等“八大体系”建设;着力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标准(信用)、统一数据接口、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过程监测和统一结果公示等“六统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集聚功能、价格发现功能、制度规范功能、中介服务功能、投融资功能和要素资源配置功能等“六大功能”。以此作为新时期产权交易市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七)深化“八大体系”建设
按照《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八大体系”建设,持续丰富理论体系内容,推动制度(法规)体系完善,优化信息(网络)体系功能,提升信用(文化)体系水平,强化自律与风险防控体系作用,发挥市场服务体系效能,提升标准化体系水平,提高教育培训体系质量。
1.丰富理论体系。加强协会研究工作组织体制,建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设立研究机构,强化行业研究工作协同,扩大专家队伍建立行业智库。积极承担政府研究课题,持续围绕市场建设和行业热点、难点开展研究,定期推出行业研究成果和市场研究报告,发表“新时代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支撑、为市场建设和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2.完善制度(法规)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相关部门政策法规,及时更新、调整、补充行业行动指南和市场制度规则,确保工作落实和交易服务合法合规。积极助推产权交易相关立法进程,加强和国资监管机构的密切协作,继续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议案尽早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完善产权交易行业法律规范的顶层架构。推动立法机构明确产权交易行业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责任清单,明确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交易主体在从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中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相关禁止性规定。助力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包括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统筹协调监管,加强针对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监管制度研究。助力国资监管部门对各类业务活动实施现场检查、审计监督和违法违规查处等具体监管职责的落实,履行行业治理职责。
3.优化信息(网络)体系。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坚持行业自主可控,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完善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打造规范高效、性能卓越、安全稳定、用户体验优良的信息网络平台。
持续推进行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避免重复低效投资。加强信息化工作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应急响应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创新交易模式和服务手段,提高市场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共建、共用、共管、共享、共赢为原则,推动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成为产权交易行业统一信息披露平台。
鼓励业务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的交易机构,开放技术能力,加强技术共享和技术协作,提升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整体服务能力。支持中小机构以联盟方式相互补强短板,创新合作模式,在构建区域性信息发布和竞价平台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共同构建行业信息化建设全国“一张网”。
4.提升信用(文化)体系。强化行业诚信管理,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交易主体和中介服务领域信用评价。推行信用承诺公约,建立信用诚信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信用评价结果推介,加强信用服务应用。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不断创新行业自律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不断提升自律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组织发起“产权交易行业品牌日”宣传活动。公示行业先进工作者、诚信示范机构、年度经典案例等,打造我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信用高地。
5.强化自律与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关于业务监管、风险防控、交易场所管理等工作要求。依托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和统计分析系统,加强事中事后自律性监管,实现交易过程动态监测。借助开展多部委综合评审、交易机构综合评价及业务协调会等手段,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监管效能。加强对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自律监管。坚持市场服务会员接受协会和交易机构双重管理的原则,坚持市场服务会员按照独立、专业、公平、诚信的行为准则对受托业务合理担责的原则,坚持“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明确界定产权交易机构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市场主体风险管理水平,建立与交易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成本与收益合理匹配的自律与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就交易规则、业务合规、组织架构、内控体系、信息网络、企业文化等方面深入开展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研究。强化风险关注和责任追究,牢牢守住全行业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6.发挥市场服务体系效能。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共同构建产权交易行业生态圈,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化、专业化、综合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实体企业、市场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荣誉个人、行业协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机构组织加入协会会员队伍。倾听会员单位诉求,代表行业发声,及时研究、化解会员发展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注重发挥协会资本投资运营、市场服务、董事、农村产权交易、“一带一路”产权交易、知识(技术)产权交易和自然资源交易专业分会以及业务标准研究、政策研究与自律、市场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训、纠纷调处和数字产权专业委员会的资源优势和技术力量,开展专业研究、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数字化、国际化提升。推动成立知识(技术)产权交易分会、产融分会等分会成立。
7.提升标准化体系。凝聚市场参与主体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的研究、起草、制定和评估工作。起草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其他专项团体标准。加大项行业团体标准宣贯实施,推动各项标准的落地执行。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披露、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操作规范、产权交易执业人员行为准则及职业道德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和统一格式文本。
8.提高教育培训体系质量。加强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建立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及技能(职称)培训在内的行业教育培训体系。拓展线上远程教学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强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建立学术研究成果转化和业务模式创新激励机制。依托业内产学研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产权交易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向”。探索交易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培养执业队伍。向人社部申报社会化培训评价机构,申报行业职称评定项目,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建立产权交易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设立培训机构、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执业技能管理水平。
(八)推动实现“六统一”
9.统一制度(规则)。完善分类统一的制度体系。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入手,认真梳理各地制定的与产权、要素、资源交易相关,旨在规范市场运行、平台管理和行业自律的各类规章制度、交易规则、流程指引和规范标准,完善分类统一的规则示范文本,提高制度规则适应性、有效性和统一性,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制度规则统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规范执业,开展行业自查自纠,防止无资质、不合规交易场所违规开展产权交易业务,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申报产权交易行业字词库。推动产权交易职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支持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有序竞合,建立实施产权交易行业公平竞争机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10.统一标准(信用)。推动标准制定实施。推进团体标准实施和推广应用,支持和推动广泛应用的团体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强化信用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强行业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评价与管理,建设覆盖全行业的有效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综合信用和行业信用相结合的产权交易领域信用框架。拓宽行业信用评价范围,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完善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健全行业诚信自律奖惩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
11.统一接口数据。完善各类交易业务信息数据通用规范,分类统一接口数据标准。推动实施产权交易市场用户数字身份互认机制,实现用户一次注册、一网通办、全国通用,加强产权交易机构交易系统联通。
12.统一信息发布。完善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加强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分类别的信息发布,建设、完善移动端展示,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和范围,提高统一信息发布效果与效益。巩固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三项业务统一信息发布,逐步扩展统一信息发布业务品种,建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交易、自然资源资产交易、环境权交易、资产租赁、企业投融资等产权交易业务统一信息发布模块,提升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发布官方平台地位,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和范围,提高信息资源集聚和辐射功能。
13.统一过程监测。统筹协调推动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类资产等全口径国有资产交易信息,逐步实现与各市场监管机构监测系统对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业务数据及时推送,满足实时过程监测要求。
14.统一结果公示。规范成交项目公示内容和信息披露格式,包括交易标的、交易主体、挂牌价格、成交价格、成交时间等内容。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有序扩大结果公示种类。加大对成交结果统计分析、指数研究和数据应用,服务经济决策。加大对数据统计、优秀案例和先进做法的宣传推广。
(九)强化“六大功能”
15.强化信息集聚功能。提高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升业务数据流通速度、交易效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强化与其他业态金融市场间的跨市场联动,稳步扩大境外服务网络布局,全面集聚项目资源和投资人资源。支持并推动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将全品类业务数据对接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项目互推,推动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支撑全国统一产权交易大市场建设的基础设施和信息枢纽,使优质的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对接更多的投资者,提升全国产权交易资源匹配效率和精准度。
16.强化价格发现功能。统一信息披露标准,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加大项目投资分析、运作策划、营销推介,加大案例推广和市场宣传,建设维护好投资人库,加强投资人管理服务,加强数据分析和需求跟踪,促进项目与投资人精准匹配,出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增强投资人发现功能。
17.强化制度规范功能。统一业务流程和制度规则,推动交易机构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和风控管理制度,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强化产权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建设,优化制度流程,协助监管部门完善业务监测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全面规范从业人员和市场参与者交易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协同,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面进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8.强化中介服务功能。支持产权交易机构推行会员代理制度,加强会员发展、会员服务和会员管理,完善合作机制,延伸服务链条。加大服务会员支持力度,加大服务会员执业培训,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特长,构建市场主体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生态圈。
19.强化投融资功能。完善提升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投资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全面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投融资和改革创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服务要素市场建设,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各板块对接联动,着力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资产转让提供新通道,积极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助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创新融资工具集成,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产权交易机构规范开展债券及债权资产交易、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PPP、REITs等业务,规范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跨境金融服务,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20.强化资源配置功能。发挥产权交易制度适应性、包容性优势,稳步拓展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实现国有资产交易全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和要素资源交易全展开。
一是巩固强化产权交易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广重庆、山东、上海、深圳、江西、广东、广州等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化、市场化、一体化运行模式和典型做法,推动更多省市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融合发展。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要求,协助政府部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拓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范围,引导产权交易机构将服务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
二是加快推进“一张网、一平台”阳光采购交易体系建设。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建设,助力国企采购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建立相关平台,有效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平台的市场化要素集聚优势,建立更大范围的寻源询价机制,提升服务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为建设一流的采购交易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助力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统筹推进更多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统一,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流转。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建设二级土地流转市场,助力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租赁二级市场建设,服务存量土地和不动产盘活。
四是助力建设统一的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创新完善知识(技术)产权交易机制,推动各地知识(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建立知识(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服务规范,助力建立全国性知识(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助推政务部门和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服务组织和企业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五是参与建设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参与建设并运营好环境权益市场,构建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实施统一行业规范。支持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将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推进碳现货市场与碳衍生品市场融合发展,加快碳金融规范创新。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双碳培训工作。支持产权交易机构参与用水权、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
六是探索构建跨境要素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支持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拓展国际合作,加强跨境要素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跨境要素资源流动,服务境外国有资产交易,汇聚全球优势要素资源,把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建成既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资本要素市场,成为国际各类资本要素进退中国市场的重要平台。
四、保障措施
(十)强化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
21.把党建工作作为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的政治保障。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发展行业党建“三个一”工作新模式:即党的建设“一盘棋”、党的活动“一起抓”、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一体化”,确保行业发展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保障产权交易市场深度融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程。
(十一)完善自律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22.提升市场自律监管效能。建立完善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协助抓好统筹协调监管。推动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市场自律制度体系。开展产权交易机构综合评价,编制推广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名录,协助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资质动态调整,提高产权交易服务质量和标准。
23.纠正不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开展行业机构反不正当竞争监督,开展定期检查和抽查。对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业机构或从业人员开展自律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行政司法机关处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规范服务、平等展业、平等参与。
(十二)凝聚行业共识、形成奋进合力
24.优先推进区域要素资源市场统一。优先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黄河流域、东北三省等区域产权交易机构先行先试、优先推进,进一步通过资本合作、业务合作、人员合作和系统互联,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在全面实现省(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统一的基础上,加快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素交易市场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区域要素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区域要素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跨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模式,推动实现产权交易市场的全国大统一。
25.协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牵头推动行业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加强行业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专业分会职责作用,落实秘书处各部门、中心及中产投科技有限公司任务分工,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产权交易机构要按照所在省市政府部门贯彻实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担当,细化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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