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科能热处理有限公司1.97%股权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为湖南特科能热处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经营范围为热处理工艺设计、热处理加工、热处理技术服务;工业电炉、电炉配件生产与销售;机床制造、加工、销售;非标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售后服务;五金机电、五金工具、贱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与销售;塑料、陶瓷、橡胶及其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相关产品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简介
此项目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转让底价为131.410623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07-22至2020-08-19。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经济类型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为1.97%。
该企业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为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为-,决议文件名称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31.410623万元(或等值外币)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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