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券交易中心4.3%国有股权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为山东证券交易中心,注册地为-,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为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简介
此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转让底价为0.1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07-13至2020-08-07。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为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经济类型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拟转让产股权比例为4.3%。
该企业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为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为-,决议文件名称为《关于山东证券交易中心产权处置的批复》。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国内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咨询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国内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咨询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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