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05吨废旧PE管转让(神东物供中心)(挂牌底价为2950元/吨)
| 项目名称 | 约105吨废旧PE管转让(神东物供中心)(挂牌底价为2950元/吨) | 项目编号 | 09WZ20200282 |
|---|---|---|---|
| 成交金额 | - | 成交日期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图片及附件
成交信息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约105吨废旧PE管转让(神东物供中心)(挂牌底价为2950元/吨) | ||
|---|---|---|---|
| 披露价格 | 0.295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0-07-21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0-08-03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伊金霍洛旗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按照货位顺序依次拉运。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允许进行二次利用,如因受让方擅自二次利用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提货时如现场实际过磅吨数大于预估吨数20%以内的本标的资产,最终受让方仍须按照每吨成交价乘以超出预估吨数部分的吨数向转让方补足交易价款,并拉运离场。 6、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按照公告约定金额向中心支付交易保证金(其中67%为认购保证金;33%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中心原则上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但如出现实际交接吨数仅为预估吨数30%及以下时,转、受让双方向中心提供经双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中心按照实际过磅吨数据实结算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 1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12、根据转让方要求,公告所附《禁止参与项目单位名单》中所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如其参与且成为最高报价者,其受让资格不予确认,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按照保证金约定扣除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单方终结项目并重新挂牌。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按照货位顺序依次拉运。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允许进行二次利用,如因受让方擅自二次利用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提货时如现场实际过磅吨数大于预估吨数20%以内的本标的资产,最终受让方仍须按照每吨成交价乘以超出预估吨数部分的吨数向转让方补足交易价款,并拉运离场。 6、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按照公告约定金额向中心支付交易保证金(其中67%为认购保证金;33%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中心原则上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但如出现实际交接吨数仅为预估吨数30%及以下时,转、受让双方向中心提供经双方盖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中心按照实际过磅吨数据实结算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 1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12、根据转让方要求,公告所附《禁止参与项目单位名单》中所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如其参与且成为最高报价者,其受让资格不予确认,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按照保证金约定扣除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单方终结项目并重新挂牌。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委托处置单 | 批准日期 | 2020-06-08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9.2925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0-07-21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0-08-03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0-07-21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0-08-04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相关内容。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6、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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