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牌SGM6527AT小型普通客车
| 项目名称 | 别克牌SGM6527AT小型普通客车 | 项目编号 | 22CL20200098 |
|---|---|---|---|
| 成交金额 | - | 成交日期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图片及附件
成交信息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别克牌SGM6527AT小型普通客车 | ||
|---|---|---|---|
| 披露价格 | 2.43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0-08-24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0-09-04 |
| 资产属性 | 土地使用权 | 标的所在地区 | 池州市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前存在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2)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3)车辆存放地点: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停车场(池州市贵池区清溪大道695号)。 (4)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清除车身外观制式,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根据全国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前存在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2)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3)车辆存放地点: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停车场(池州市贵池区清溪大道695号)。 (4)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清除车身外观制式,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根据全国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 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投融资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对公务用车进行处置的批复 | 批准日期 | 2020-07-20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6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0-08-24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0-09-04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6、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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