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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东路130号和128号东起第1间两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金华市人民东路130号和128号东起第1间两年租赁权项目编号GL2026ZJ1012512
成交金额10.7万元成交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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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图片及附件
成交信息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人民东路130号和128号东起第1间两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10.7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5-22披露结束日期2026-05-28
资产属性房产标的所在地区婺城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金华市人民东路130号和128号东起第1间两年租赁权
重大事项披露1.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 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水电押金和履约保证金,各为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十位数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位),水电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在成交2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的水、电、物业等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由承租方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符合建设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规报经建设部门同意后装修,并将装修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出租方备案。
7.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本次标的房屋招租仅为出租方委托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的设施、物品均不在本次招租标的范围内。
8.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经营及办公用房等若涉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环保、消防等特种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0.标的房屋以标的具体实际状况对外公开招租,标的房屋如未通或无法通水、电的,则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相关水电问题,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如标的房屋存有弃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形的,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金华市土地储备中心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6、成交信息

受让方名称*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成交金额(万元)10.7成交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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