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500吨金矿石原矿
| 项目名称 | 约4,500吨金矿石原矿 | 项目编号 | GR2026AH2001031 |
|---|---|---|---|
| 成交金额 | 262.4万元 | 成交日期 | 2026-05-29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图片及附件
成交信息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约4,500吨金矿石原矿 | ||
|---|---|---|---|
| 披露价格 | 230.4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13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5-26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铜陵市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位于铜陵市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选厂货场和1#主井货场,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含土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关于转让标的最终数量的确定、过磅费及水份计算 ①转让标的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过磅数量须由转受双方签章确认;转让标的过磅称重最终累计计重数量经转受双方签章确认后,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按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计算(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成交价款÷4,500吨×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多退少补,由转受双方自行结算。 ②过磅费用1元/吨由受让方承担。 ③转让标的累计计重数量需剔除水份含量,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时双方共同在金矿石原矿堆场取水份样送安徽省有色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取水样化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此次金矿石原矿转让总吨位的水份含量。 (3)本次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公告发布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不论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多少,交易服务费不调整。 (4)意向受让方如需踏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铜陵市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铜陵市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铜陵市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公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 | 批准日期 | 2026-05-08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6-05-13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6-05-26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5-14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5-28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6、成交信息
|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成交金额(万元) | 262.4 | 成交日期 | 2026-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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