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Q752HY福特锐界
| 项目名称 | 豫Q752HY福特锐界 | 项目编号 | GR2026HA1000011-6 |
|---|---|---|---|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1.0036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12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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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豫Q752HY福特锐界 | ||
|---|---|---|---|
| 披露价格 | 1.0036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12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驿城区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5辆机动车,详情请电话咨询。 | ||
| 重大事项披露 | 由于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买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11)在现场实物交接过程中不按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的;(12)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骏化发展2025年第9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50630)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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