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迎宾东路62号铂悦名门小区2号楼2单元502室房产
| 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迎宾东路62号铂悦名门小区2号楼2单元502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26HA1000045-3 |
|---|---|---|---|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43.44077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8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11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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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迎宾东路62号铂悦名门小区2号楼2单元502室房产 | ||
|---|---|---|---|
| 披露价格 | 43.44077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8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11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高碑店市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铂悦名门小区2号楼2单元502室房产,86.95㎡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租金、保证金等。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意向受让方提出交易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交易违约的其他情况。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交纳足额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4、资产交割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受让方及转让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河北省以及高碑店市现行有效的购买住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 6、过户标准为以现有房产状态为过户标准,在交易完成后30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于受让方,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因本次转让资产属国有资产,有别于其他房产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房产证过户完成时间。 7、受让方收到房屋钥匙及房屋产权证后即视为已完成房产交割。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批准单位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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