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京杭大街中段西侧汽车站南综合楼103/203、3-301、4-401共3套房产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京杭大街中段西侧汽车站南综合楼103/203、3-301、4-401共3套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26TJ1000457-4 |
|---|---|---|---|
| 转让方名称 | 故城县长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525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05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小石 / 联系电话:022-58922139 | ||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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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京杭大街中段西侧汽车站南综合楼103/203、3-301、4-401共3套房产 | ||
|---|---|---|---|
| 披露价格 | 525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05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故城县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见《明细表》。土地面积:52911㎡,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共用。位置信息: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京杭大街中段西侧。周边配套:附近多为住宅小区和商业用房,基础设施完善。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转让标的评估结论为包含增值税价格,未考虑资产转让过程发生的交易税费。 3、标的房地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对外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4、标的房产为我司开发单独所有,标的房产尚未办理单套产权证明,待项目成交后办理变更过户时再一并办理单独产权证。 5、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委托评估说明》,评估对象为故城县长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单独所有,本次评估按照《富邦花园综合楼实测报告》中建筑面积3,165.24㎡进行测算,其中103-203房屋用途为商铺,301、401房屋用途为住宅。本次评估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故房权证广交字第62389号)证载的4,887.7㎡全部建筑面积。 6、标的房产所披露的土地证(故国用(208)第187号)证载面积为故城县富邦花园项目整体土地面积,过户办理分证时以故城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系统认可的分摊面积为准。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故城县长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故城县长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闲置房产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津渤化资产发[2026]1号)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李小石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2-58922139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袁颖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2-58922130 | ||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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