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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主办单位:中产智投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蓝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报废消防车辆2辆(2023批次)

项目名称蓝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报废消防车辆2辆(2023批次)项目编号GR2026TJ1001249
转让方名称蓝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田县消防救援局)转让底价2.753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5-27披露结束日期2026-06-03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郝景智 / 联系电话:022-5892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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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图片及附件
我要留言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蓝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报废消防车辆2辆(2023批次)
披露价格2.753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5-27披露结束日期2026-06-03
资产属性土地使用权标的所在地区蓝田县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1、标的资产信息详见资产明细表。
2、资产明细表及资产图片内容仅供意向方参考,转让标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项目标的资产为报废消防车辆,根据《西安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意向方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许可资质的企业,资质必须直接持有,不允许挂靠、租借或通过其他形式间接持有的企业参与。
3、最终受让方需在处置资产移交后15个工作日完成报废拆解手续,将拆解视频、照片以及车辆拆解证明、车辆回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转让方。
重大事项披露1、标的情况见《资产明细表》等相关备查文件。
2、一切以现场实地勘查为准。
3、本项目标的资产为报废车辆,根据《西安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意向方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许可资质的企业,资质必须直接持有,不允许挂靠、租借或通过其他形式间接持有的企业参与。意向受让方须在限时竞价日前1个工作日17点前(以实际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许可资质证明文件、盖章后的《承诺函》发送至业务经办邮箱haojingzhi@tpre.cn,并抄送监督邮箱quzheng@tpre.cn,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限时竞价。
4、最终受让方需在处置资产移交后15个工作日完成报废拆解手续,将拆解视频、照片以及车辆拆解证明、车辆回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转让方。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蓝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田县消防救援局)转让方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1、本项目标的资产为报废消防车辆,根据《西安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意向方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许可资质的企业,资质必须直接持有,不允许挂靠、租借或通过其他形式间接持有的企业参与。意向受让方须在限时竞价日前1个工作日17点前(以实际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许可资质证明文件、盖章后的《承诺函》发送至业务经办邮箱haojingzhi@tpre.cn,并抄送监督邮箱quzheng@tpre.cn,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限时竞价,否则不予通过受让资格审核。
2、此次挂牌的报废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资产明细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的,不影响此次挂牌的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对报废车辆现状予以认可,如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看样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交易集团指定账户,若因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视为放弃受让,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最终受让方需在处置资产移交后15个工作日完成报废拆解手续,将拆解视频、照片以及车辆拆解证明、车辆回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转让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郝景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22-58922163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耿鹏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022-58922150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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