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钢丝带处置
| 项目名称 | 废旧钢丝带处置 | 项目编号 | GR2026TJ1001314 |
|---|---|---|---|
| 转让方名称 |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32.4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05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刘辉 / 联系电话:022-58922162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图片及附件
我要留言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废旧钢丝带处置 | ||
|---|---|---|---|
| 披露价格 | 32.4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05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唐海县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本项目报废资产现状、数量均已现场实物为准,照片仅供参考。 | ||
| 重大事项披露 | /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标的报废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7.最终受让方须自接到转让方通知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最终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 (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最终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因最终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交通运输等相关责任全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废旧物资装运前最终受让方应提前到当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装运。最终受让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最终受让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10.转让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和装运。必要时,最终受让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运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最终受让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转让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项目以外的转让方物资。 12.废旧物资装运期间,最终受让方人员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最终受让方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最终受让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甚至导致转让方遭受损失的,最终受让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13.最终受让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所有废旧物资处理完成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工作,保证现场干净整洁。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刘辉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2-58922162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耿鹏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2-58922150 | ||
5、图片及附件
我要留言
了解或咨询更多项目情况,请联系我们的
项目专家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小程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公众号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咨询
010-63973858
(工作日:9:00-17:00)
电话

行业数据、项目推广等商务合作
合作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