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旧旱圩约117.5亩养殖水面5年期经营权
| 项目名称 | 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旧旱圩约117.5亩养殖水面5年期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N0168TD260113 |
|---|---|---|---|
| 转让方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让底价 | 5.2875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6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08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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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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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旧旱圩约117.5亩养殖水面5年期经营权 | ||
|---|---|---|---|
| 披露价格 | 5.2875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6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08 |
| 资产属性 | 标的所在地区 | 繁昌县 |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
| 监管机构 | - | 批准单位 |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将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养殖水面经营权对外出租的批复 | 批准日期 | 2026-02-27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6-05-26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6-06-08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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