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02圈椅三件套
| 项目名称 | H102圈椅三件套 | 项目编号 | QT410002260001-02 |
|---|---|---|---|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红巢家具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2.6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22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电话:0371-60569038、0371-60569039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H102圈椅三件套 | ||
|---|---|---|---|
| 披露价格 | 2.6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9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6-22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新密市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于报名时签订并提交承诺函。 2.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应在对本次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状态、品牌、真伪、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数量、品种、材质、新旧程度、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木材材质种类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意向受让方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标的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税率为1%,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应于资产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7.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8.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9.资产展示地点:新密市曲梁万力物流园;联系人/联系方式:任先生13839358111。 | ||
2、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红巢家具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
|---|---|---|---|
| 监管机构 | - | 批准单位 | 河南红巢家具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股东决定 | 批准日期 | - |
3、交易条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4、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会员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0371-60569038、0371-60569039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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