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 项目名称 | 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19BJ1000856 |
|---|---|---|---|
| 成交金额 | - | 成交日期 |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成交信息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07126658440 | |||
| 经营范围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三类、四类、一类),装卸服务,汽车出租,机器设备的维修加工,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运输代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票务服务;货物运输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标的所在地区 | 洛阳市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住所) |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067166633X2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 集团企业总部或国家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168558X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
| 批准日期 | 2019-12-26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 决议文件名称 | 对中信重工《关于转让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备案的请示》的批复 | |||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100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提交申请且受让方被确定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按下述第5条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的60%(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以书面形式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或涉及本项目“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中第4条的任一情形时,均视为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的60%(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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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开始时间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4、信息披露
| 转让底价 | 6920.72万元 |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19-12-30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0-07-02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
5、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6、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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