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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主办单位:中产智投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广东广林远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名称广东广林远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编号G32020GD0000070
成交金额-成交日期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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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成交信息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广东广林远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519PXY2D
经营范围广告牌、汽车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及转让、制作、销售;展览展示业务;数字化展厅设计、咨询服务;数字化展示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木制家具、钢制家具及展具制造、销售、维修、租赁;承接建筑幕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标的所在地区佛山市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广汽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经营规模中型
所属行业零售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1917652B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持有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
集团企业总部或国家主管部门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172502048XD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0-06-0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地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保证金原则上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607257773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
4.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一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意向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按照规定与转让方、广州产权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8. 标的公司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标的公司在此期间已支付给转让方的股利以外)由本次股权受让方及标的公司原其他股东依法享有。
9.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万元)
交纳开始时间-交纳截止时间-

4、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41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0-07-02披露结束日期2020-07-29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6、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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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3973858

(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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