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 项目名称 | 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32026JX1000046 |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江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3810.9393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05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7-06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万先生、 胡女士、刘女士 / 联系电话:0791-88526621、88521087、88520087 | ||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要留言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 |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16115.30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MA1H9CFA33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生产、销售,母线槽、电缆桥架、电缆附件、铜和铝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辖区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是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江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住所) |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79331040G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 集团企业总部或国家主管部门名称 |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000158264065X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日期 | 2026-01-0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对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处置事宜的批复 | |||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变更登记及成交条件】受让方应积极配合完成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企业名称等变更登记事宜,且企业字号应不再包含“江铜”。若标的企业未在转让方办理完毕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前述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江铜”字号,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内容将在《产权交易合同》中进行约定,详见附件。 9.【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10.【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45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转让方除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1350元。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1.【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2.【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开始时间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4、信息披露
| 转让底价 | 3810.9393万元 |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05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7-06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
5、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我要留言
了解或咨询更多项目情况,请联系我们的
项目专家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小程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公众号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咨询
010-63973858
(工作日:9:00-17:00)
电话

行业数据、项目推广等商务合作
合作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