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福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项目编号 | G62025FJ1000001 |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0.0001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0-25.0265%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8 | 披露期满日期 | 2026-06-25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融资方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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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福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涵江区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1、本次增资扩股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地方国有资本及原股东增资。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增资企业第一大股东且保持控股地位。、2、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规模拟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金额视最终征集情况而定,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新增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 |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1、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者(以联合体认购的,联合体视为1名),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并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且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2、增资终止条件(1)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者,或意向投资者未按时支付保证金,或最终意向投资者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扩股协议》达成一致,或增资企业提出项目终结申请,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相关审批部门未通过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叫停等因素,则本次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增资行为终止。(2)公告期满,根据投资者遴选程序确定为中选投资者后,投资者终止投资(包括联合体全部成员终止投资)或不签订增资协议,导致未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要求的,本次增资行为终止。(3)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者或未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7年5月29日征集到投资者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在延长公告期限内,仍未征集到合格投资者的,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经营、产品研发、业务发展、产能扩建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偿还公司对任何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关联方的负债(日常运营中上述人员代公司垫付并由公司报销的费用除外)以及上述人员的个人负债;不用于偿还公司应付的可转债6,000万元;不用于偿还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之外的其他负债(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的到期债务除外);不用于现金管理以外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票/债券/期货/其他衍生品交易等非经营性支出。 |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0.0001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0-25.0265%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8 | 披露期满日期 | 2026-06-25 |
2、融资方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名称 | 福建省福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住所) | - | |||
| 注册资本 | 101618.539917万元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经营范围 | 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外延片、芯片、模组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委托制造加工与国内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文件名称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于同意福建省福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开展增资扩股事项的批复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报价时间: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首次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时,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项目进入延牌期后,每个顺延周期的网络竞价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2、增资企业和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交易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投资方应当在报名前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在充分调查的前提下报名参与竞价,放弃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交易标的品质与现状。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出的增资要求,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3、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参与竞价,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候选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4、交易过程中增资企业、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投资方、中选投资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投资方、中选投资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5、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在尽职调查期至交易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增资企业所有,交易中心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进行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6、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投资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方方可参与竞价。7、交易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投资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0.01元 | |||
3、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意向投资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若意向投资者为联合体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资格第1.2.3点条件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15家。 |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开始时间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4、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价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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