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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主办单位:中产智投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SH1000014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0-100%
披露起始日期2026-05-27披露期满日期2026-06-24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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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融资方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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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融资方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视征集情况而定 35% 视征集情况而定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符合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
募集资金用途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0-100%
披露起始日期2026-05-27披露期满日期2026-06-24

2、融资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名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采购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视实际征集情况而定。
2.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
3.意向投资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可联系增资企业领取,联系人:尤先生18910764117)后,方可查阅增资企业置于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3、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或章程记载为准)。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
4.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方须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万元)
交纳开始时间-交纳截止时间-

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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