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0.98%国有股权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为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为岩盐开采、加工、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货物运输(一类),固体盐生产、销售,管道(压力管道)、运输罐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简介
此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转让底价为49万元,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06-03至2020-07-0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为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该企业经济类型为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所属行业为国家机构,拟转让产股权比例为0.98%。
该企业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为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为-,批准单位为-,决议文件名称为《边院镇人民政府关于转让所持有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及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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