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简介
融资方为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区为临沂市,所属行业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注册资本为4808.9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和搬运装卸服务;普通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简介
此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拟募集资金金额为5248.568万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18.52%,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07-27至2020-09-18。
该企业国资监管机构为市级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为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资批准单位为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为《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批复》。
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次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注册资本分为A、B两个标的,投资者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标的A的意向投资方须符合以下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非公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资金投资。
2、标的B的意向投资方须符合以下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资金投资。
3、每个意向投资方只能申请认购两个标的中的一个,且不得与其他意向投资方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4、意向投资方须为标的企业挂牌之日前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沪深主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营业范围涵盖出版物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营业范围涵盖版权服务的文化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的纸业公司;营业范围涵盖出版发行的企业。
1、标的A的意向投资方须符合以下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非公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资金投资。
2、标的B的意向投资方须符合以下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资金投资。
3、每个意向投资方只能申请认购两个标的中的一个,且不得与其他意向投资方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4、意向投资方须为标的企业挂牌之日前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沪深主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营业范围涵盖出版物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营业范围涵盖版权服务的文化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的纸业公司;营业范围涵盖出版发行的企业。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临沂市国资委批复和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说明文件,本次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为4.36元。4.36=(评估净资产22899.68万元-2018年度分红1490.78万元-国有独享权益463.61万元)÷实收资本总额4808.98万元。本次混改以本次公开募集增资的650万元注册资本为限,每1元注册资本4.36元的认购价格为底价。
2、2020年7月21日,标的企业原22名自然人股东将合计持有的标的企业49%股权(计2356.4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临沂华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8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恒信审字[2019]第14036号《审计报告》及鲁大宇评报字(2020)第3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2、2020年7月21日,标的企业原22名自然人股东将合计持有的标的企业49%股权(计2356.4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临沂华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8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恒信审字[2019]第14036号《审计报告》及鲁大宇评报字(2020)第3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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